大漢溪北都市計畫


大漢溪北都市計畫

其中「大漢溪北都市計畫」案包括大漢溪以北的蘆洲、三重、五股、泰山、新莊、龍壽及迴龍地區(屬新北市轄境者)、樹林、樹林(三多里地區)與樹林(山佳地區)等9處都市計畫的整併;而「大漢溪南都市計畫」案包括大漢溪以南的板橋、板橋(

PDF 檔案

新 北 市 變 更 都 市 計 畫 審 核 摘 要 表 項目 說明 都市計畫名稱 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第一階段)(五股地區通盤檢討)案 變更都市計畫法令 依據 都市計畫法第26 條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2 條、第41 條、第46 條、第47 條 變更都市計畫機關 新北

PDF 檔案

新北市變更都市計畫審核摘要表 項目 說 明 都市計畫名稱 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三重地區 部分機關 用地為行政園區特定專用區 案 變更都市計畫 法 令 依 據 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變更都市計畫機關 新北市政府 公 開 展 覽 起 訖 日 期 公開 展覽 公開

PDF 檔案

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 (新莊地區)(部分機關用地為特定產業 專用區、廣場兼停車場用地)書 擬定機關:新北市政府 中華民國108年 9 月

PDF 檔案

「大漢溪北都市計畫(第一階段)」案於104 年7 月15 日發布實施, 該計畫係為整併作業,全區整併範圍包括三重、蘆洲、新莊、五股、泰 山及樹林、樹林(三多里地區)、樹林(山佳地區)及龍壽迴龍(新北

PDF 檔案

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第一階段)(蘆洲地區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草案) 位於淡水河下游西岸,臺北盆地 西北方,東北隔淡水河與臺北市 士林區相對,西與五股區相接,東南與三重區為鄰 計畫面積檢討後約為680.0894公頃 計畫範圍

  • 五股通檢內政部審議通過 加速溪北區域發展
  • 新北市經濟發展局
  •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861 次會議紀錄
  • 蘆洲南北側農業區整體開主要計畫市都委會通過
  •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867 次會議紀錄
  • 大漢溪南北核心區 都計整併通過

由於新莊都市計畫、樹林都市計畫、樹林(三多里地區)都市計畫都巿發展情形快速,人口集中成長,區內農業區現況鐵皮屋密集,地景雜亂防災堪虞,故為提升區域環境品質並作為評估後續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之參考依據,爰辦理本案農業區整體開發可行性評估。

新北市「大漢溪北」及「大漢溪南」二都市計畫案,103年10月15日通過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打破傳統以「區」為規劃範圍,創新地進行「全市性」都市計畫規劃,對於新北市土地使用與資源分配將能更有效、全面性的整合。

「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第一階段)(蘆洲地區通盤檢討)案暨變更蘆洲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配合主細拆離)案」直播現場 我愛陳香菊(新北城鄉局) was live.

發佈日期: 2020-07-21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類 別: 機關新聞 內 容: 【新北市訊】蘆洲都市計畫南北側農業區專案通盤檢討案主要計畫案提經市都委會通過。新北市政府因應捷運蘆洲線通車帶來地方發展需要,於108年8月15日辦理「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蘆洲地區)(蘆洲南北側農業區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昨天審查通過新北市「大漢溪北」及「大漢溪南」兩個都市計畫案,將十七個計畫區整併成兩個,市長朱立倫認為這樣更能

明明同一條街,卻因分屬不同都市計畫區,存在截然不同景象。新北市核心地區集中大漢溪兩側,早期溪南、溪北共劃分十七處都市計畫區,每一區

【新北市訊】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6年6月13日審議通過「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第一階段)(五股地區通盤檢討)案」。本次為五股地區都市計畫第2次通檢作業,也是配合新北市大漢溪北都市計畫範圍整併後的第1次檢討,就溪北地區整體空間發展定位與架構,檢討都市發展現況。

三、「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蘆洲地區)(蘆洲南北側農業區專案通盤檢討)主要計畫」實施地區: 1.附條件:於110年2月20日前向本局申請納管及已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 不在此限。 2.範圍:新北市蘆洲區南北側農業區,北側位於淡水河下游西岸、水湳排水幹

PDF 檔案

三、查「大漢溪北都市計畫(第一階段)案」經新北市 政府於104 年7 月9 日新北府城規字第 10412112571號公告自104年7月15日起布實 施,原「新莊主要計畫」都市計畫圖 Â自該案 ‘ 布實施之日起公告廢止,故本案案名請修正為「變

新北市政府因應捷運蘆洲線通車帶來地方發展需要,於2019年8月15日辦理「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 (蘆洲地區) (蘆洲南北側農業區專案通盤檢討」案

PDF 檔案

第2 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第一階段)(部 分文小用地「文小十一」為機關用地)(配合三重長泰 出所設置計畫)」案」。 說 明: 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4年10月23日第59 次會審議通過,並準新北市政府104年12月10日新北府

大漢溪南、溪北地區,為新北市府都市計畫優先推動地區。 大漢溪南、溪北地區,為新北市府都市計畫優先推動地區。 快速導讀 為有效整合新北市核心都市地區土地使用及資源,新北市府推動都市計畫,考量一次辦理全市都市計畫無縫整合較為複雜,故分階段逐步辦理整併作業,第二階段整併指導

Categories


+ There are no comments

Add yours